新華社北(běi)京5月17日電(記者 趙文君)電動自行車技術規範有了最新國家标準。根據國家标準委17日發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标準,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每小(xiǎo)時25公裏、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标稱電壓不超過48伏,此外(wài)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huǒ)、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要求。
該技術規範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從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爲過渡期。在過渡期内,鼓勵生(shēng)産企業按照技術規範組織生(shēng)産,鼓勵銷售企業銷售符合技術規範的産品,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技術規範的産品。技術規範正式實施後,不符合技術規範的産品,不得生(shēng)産、銷售、進口。
據介紹,該技術規範堅持了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規範補充和完善了電動自行車的防火(huǒ)、阻燃、充電器保護等方面的要求,能夠有效降低電動自行車發生(shēng)火(huǒ)災事故的風險。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标準化管理委員會近日批準發布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大(dà)型遊樂設施安全規範》《客運架空索道安全規範》等390項國家标準。此次發布的國家标準涉及公共安全、社會民生(shēng)、環境保護、産品質量等多個領域。
來源:國務院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