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電動自行車車主
注意了!
據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消息
全市在用的違标電動自行車
将從7月1日起核發臨時通行号牌
且違标電動自行車使用過渡期爲2年
未按規定辦理臨時号牌
及過渡期滿後的違标電動自行車
不得上路行駛
仍上路行駛的違标電動自行車
公安機關将嚴格依法查處
違标電動自行車是指在2019年4月15日前(即新國家标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實施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核發違标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号牌辦理期限爲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陽江市設4個辦理地址,分(fēn)别是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地址:市區新江北(běi)路1177号,電話:0662-3412456);陽江市公安局陽東分(fēn)局交通警察大(dà)隊車輛管理所(地址:市區東風三路168号,電話:0662-6635841);陽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dà)隊車輛管理所(地址:陽春市陽春大(dà)道1号,電話:0662-7777605);陽西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dà)隊車輛管理所(地址:陽西縣橋平一(yī)路498号,電話:0662-5882122)。這4個地址在法定工(gōng)作日均受理違标電動自行車的上牌業務。
市民去(qù)辦理違标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号牌時,須提供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居住證、營業執照或統一(yī)社會信用代碼證書)、車輛合法來曆憑證(購車發票(piào))、車輛産品合格證等資料。屆時,公安機關将對辦理違标電動自行車臨時号牌每輛收取牌證費30元/套(包括号牌、行駛證、固封裝置等)。
違标電動自行車使用過渡期爲2年(即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過渡期滿,臨時通行号牌自動失效。未按規定辦理臨時号牌及過渡期滿後的違标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仍上路行駛的違标電動自行車,公安機關将嚴格依法查處。
那麽問題來了!
違标車輛有什麽危害?
超标電動車無異于
一(yī)顆行走的炸彈
因爲車身輕速度快
駕駛人根本難以控制車子
電動車速度快,刹車性能往往相對較差,再加上無一(yī)定的保護裝置,一(yī)旦發生(shēng)交通事故,對駕駛者本人的緻傷風險就大(dà)大(dà)增加。情況輕點的是皮肉之苦,嚴重的就是終身殘疾甚至失去(qù)生(shēng)命。
此外(wài)
還有一(yī)些不文明駕駛行爲
也存在安全隐患
不按規定道路行駛
馬路如虎口,機動車如虎牙
越靠近它們,風險就越大(dà)
可總會出現
騎着電動自行車橫穿馬路
甚至在機動車道逆行的危險動作
駕駛電動自行車
請按照規定道路行駛!
不按信号燈指示通行
“紅燈停,綠燈行”
甯等三分(fēn),不搶一(yī)秒
駕駛電動自行車
請按照信号燈指示通行
駕駛電動自行車
請按照交通信号燈行駛!
騎電動車不戴頭盔
駕駛電動自行車時須遵守
“戴頭盔、載一(yī)人、靠右走”
駕駛電動自行車
請戴頭盔、不超載!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鼓勵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購買保險産品,騎行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應當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如有交通違法行爲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将依照《中(zhōng)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文明駕駛、遵守交規
開開心心出門
平平安安回家
來源:每日陽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