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交警發布
6月10日起福州市五城區電動自行車
全面實行新式号牌管理
關于福州市五城區電動自行車全面實行新式号牌管理的通告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的決定》(福州市人民政府令77号)和《福州市公安局等六部門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規範管理工(gōng)作的通告》(榕公綜〔2019〕293号)等文件規定,自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6月9日,市民應更換電動自行車新式号牌和行駛證。現期限屆滿,有關事項通告如下(xià):
一(yī)、自2020年6月10日起,福州市五城區電動自行車全面采用新式号牌,分(fēn)爲黃色和藍色兩種,實行分(fēn)區域通行管理。
二、新式黃色号牌電動自行車允許在全市行政區域内通行;新式藍色号牌電動自行車允許在城區三環路以外(wài)的道路(不含馬尾區羅星街道、馬尾鎮)通行。
三、未取得新式号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五城區内上路行駛。
四、本通告中(zhōng)的五城區是指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0年6月10日
重點來了
新車上牌
6月9日後仍可辦理
新車登記上牌是常态化工(gōng)作
符合條件的車主在6月9日後
仍可正常辦理新車登記上牌
具體操作流程有網上辦理和窗口辦理兩種途徑
網上辦理流程爲:用戶登錄“福州交警”或“e福州”APP→上傳資料→系統審核→用戶繳費→車輛到車管所安裝号牌。
福州市市民服務中(zhōng)心窗口辦理流程爲:查驗車輛→窗口受理→用戶繳費→安裝号牌。
公安交警部門建議:
車主首選通過“福州交警”或“e福州”APP 在線辦理新車注冊,按照流程上傳清晰準确的照片資料。提醒車主切勿自行改(加)裝相關配件(如菜籃、保險杠),以免對車輛識别造成影響,導緻無法辦理新車上牌。
最後提醒一(yī)下(xià)大(dà)家:
一(yī)盔一(yī)帶 安全常在
請廣大(dà)騎乘電動自行車的朋友們
把安全頭盔戴起來
來源:福州交警微發布 海峽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