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延長電動自行車集中(zhōng)免費登記上牌期限的通告
尊敬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
爲最大(dà)限度滿足廣大(dà)非标電動自行車用戶登記上牌的需要,經交警大(dà)隊研究,決定延長電動自行車集中(zhōng)免費登記上牌期限。現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xià):
一(yī)、電動自行車原定集中(zhōng)免費登記上牌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現延長至2021年1月20日止。
二、從2021年1月21日起,“舊國家标準兩輪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标準兩輪電動自行車”不再辦理登記(臨時号牌)上牌業務,逾期未登記的不得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者将依法查處。
三、在登記上牌延長期内,對“舊國家标準兩輪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标準兩輪電動自行車”未登記上牌在道路行駛的行爲不予處罰。
四、在登記上牌延長期結束後,對“符合新國家标準兩輪電動自行車”,交警大(dà)隊車管所長期受理登記上牌業務。
五、電動二輪摩托車、電動二輪輕便摩托車要依法投保交強險并登記上牌,駕駛人要取得相應摩托車型駕駛證後方能上道路行駛,對無牌無證上路行駛的将從嚴從重處罰。
六、登記上牌辦理地點
1、浠水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dà)隊車管所
2、浠水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dà)隊
3、浠水縣公安局清泉派出所
請廣大(dà)電動自行車用戶合理安排時間,抓緊進行登記上牌。
特此通告。
浠水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dà)隊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