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色管理、梯度适配”破解監管措施單一(yī)難題
針對長期以來監管措施單一(yī),監管效率不高的問題,鄂城區院根據犯罪嫌疑人現實表現進行綜合研判評估,按照風險等級、監管得分(fēn)進行綠、黃、紅三色監管碼動态管理,對無故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嚴重影響案件正常訴訟的,将被依法予以拘留或提請批準逮捕;針對可能存在代簽、人機分(fēn)離等風險和無智能手機或不遵守電子監管規定的情況,引入“監管平台+防拆卸電子手環”,爲其佩戴防拆卸電子手環,防止訴訟風險産生(shēng)。
以“強化管控、信息反饋”破解監管環節滞後難題
綜合監管平台系統依托數據端口,由辦案民警通過“警務通”手機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列管,系統可智能收集分(fēn)析管控對象手機端的日常打卡、位置軌迹、請假外(wài)出申請等信息,提升管控力度,減少管理風險,降低重犯概率。鄂城區院安排專人負責平台的日常巡查工(gōng)作,并建立信息反饋機制,及時将巡查過程中(zhōng)發現的問題反饋給監管單位,要求核查、整改。2022年7月至12月,共發現25人次非羁押人員存在違規外(wài)出行爲,均及時反饋給監管單位。
以“明晰職責、共管共治”破解監管部門協作難題
綜合監管平台上線運行後,非羁押強制措施的适用由辦案民警、社區民警、公安派出所領導聯合監管,公安法制部門負責督導,構建協同監管機制,系統實現對非羁押人員基本信息的互聯互通,減少以往監管難度大(dà)、執法期間不作爲和慢(màn)作爲等問題。鄂城區公檢法、臨空經濟區公安分(fēn)局聯合會簽了《鄂州市鄂城區推行非羁押強制措施電子監管工(gōng)作實施細則(試行)》,以文件形式明确了非羁押強制措施電子監管工(gōng)作的基本原則、使用範圍、适用程序、監控處置等内容,爲規範使用非羁押人員綜合監管平台提供了指引。
以“規範監管、綜合考量”破解監管結果運用難題
爲引導、鼓勵非羁押人員遵守電子監管平台相關規定,自覺使用監管APP,完成監管任務,根據《鄂州市鄂城區推行非羁押強制措施電子監管工(gōng)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被監管人在非羁押期間的表現情況,可作爲量刑情節在提出量刑建議或者判刑時予以考慮,促進監管結果的運用。非羁押人員綜合監管平台2022年7月份上線,同年鄂城區院單月訴前羁押率從2022年6月份的63.77%降至12月份的25.21%,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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