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執行國家标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切實加強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工(gōng)作,全區決定啓用新式電動自行車号牌。現将我(wǒ)市有關事項通告如下(xià):
一(yī)、2019年4月15日起,對執行标準爲《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通過國家CCC認證,且列入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予以核發新式電動自行車号牌。新式電動自行車号牌顔色爲藍底白(bái)字白(bái)框線。
二、對2019年4月14日前購買的執行标準爲《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L7761-1999)且列入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在2019年6月14日前按《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登記規定》予以核發舊式電動自行車号牌。
三、上述兩類車輛的所有人應當憑有效身份證件、購車發票(piào)和車輛合格證,到我(wǒ)市各電動自行車登記站點辦理注冊登記或備案業務。
四、自2019年4月15日起,凡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但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 -2017)且有工(gōng)信部備案的公告目錄的兩輪電動車屬于兩輪輕便摩托車或兩輪普通摩托車,須攜帶車主身份證、購車發票(piào)、合格證、購置稅及保險,前往荔浦市、臨桂區及各縣公安局交警大(dà)隊車管所辦理注冊登記。駕駛兩輪輕便摩托車或兩輪普通摩托車的,應取得相應的機動車準駕資格。凡是未按規定辦理注冊登記的,或者存在未取得相應準駕資格駕駛機動車輛上路行駛的,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特此通告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9年4月2日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人民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