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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問題導向 嚴管用房用車

  近日,中(zhōng)共中(zhōng)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和修訂後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兩個辦法的出台将進一(yī)步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劍指”辦公用房管理
  
  六大(dà)突出問題
  
  問:《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重在解決哪些突出問題?
  答:作爲我(wǒ)國首部全國層面統一(yī)規範各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的黨内法規,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堅持問題導向,着重解決6個方面突出問題。
  一(yī)是針對職責不清、邊界不明問題,具體明确機關事務等管理部門職責分(fēn)工(gōng),按職履責、分(fēn)工(gōng)協作,主管本級、指導下(xià)級。
  二是針對苦樂不均、調劑困難問題,提出權屬統一(yī)登記至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推動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fēn)離,黨政機關作爲使用單位,按标準使用辦公用房。
  三是針對分(fēn)散辦公、配套設施重複建設問題,提出加強規劃引領,優化布局,倡導逐步推進集中(zhōng)或相對集中(zhōng)辦公,促進可持續發展。
  四是針對超标準建設問題,提出從嚴控制配置“入口”,明确配置方式優先級順序,統一(yī)配置标準,嚴格審核程序,首先調劑,其次置換或租用,最後才能采取建設方式。
  五是針對超标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問題,嚴格使用管理,明确保障範圍,對于使用單位辦公用房調整安排、占用騰退以及領導幹部多處辦公、調離、退休等,提出具體管理要求。
  六是針對資源閑置、資産使用效益低問題,多渠道創新辦公用房閑置資産“出口”,提出6種處置利用方式,包括打通不同層級、不同系統間調劑渠道,轉爲便民服務、社區活動等公益場所,置換爲其他符合政策和需要的資産,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統一(yī)出租,公開拍賣等。
  
  着力構建公務用車管理新制度
  
  問:修訂後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與此前的辦法相比有何變化和特點?
  答:修訂後的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以全面實行公務用車編制和标準管理爲核心,強化配備、使用、處置等全流程管理,着力構建公務用車管理新制度,确保管用、實用。主要有如下(xià)特點:
  一(yī)是明确集中(zhōng)統一(yī)。着眼于提升公務用車管理效能,明确了集中(zhōng)統一(yī)方向,要求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對本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實行“四統一(yī)”管理,即:統一(yī)編制、統一(yī)标準、統一(yī)購置經費、統一(yī)采購配備管理,規定公務用車購置經費列入公務用車主管部門預算。
  二是堅持厲行節約。堅持保障公務和厲行節約相結合,在公務用車編制和标準兩個核心問題上作出了相應安排。一(yī)方面,進一(yī)步強化編制剛性約束,将各類公務用車全部納入編制管理,分(fēn)類明确編制核定責任主體,并對公務用車産權注冊登記提出統一(yī)要求,防範超編制配車,嚴控公務用車數量規模。另一(yī)方面,堅持經濟适用、節能環保原則,分(fēn)類細化各類公務用車排氣量、價格标準,要求黨政機關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
  三是創新管理方式。針對實踐中(zhōng)易發的公車私用、私車公養、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yòu)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等違規違紀現象,采取了一(yī)些創新性手段。主要包括:推進平台建設,要求各地區結合實際建立公務用車服務平台,将各類公務用車納入平台管理,統籌調度使用,并通過信息化手段、加裝衛星定位系統,實時監控車輛運行軌迹,在線統計行駛裏程、費用支出等信息,實現無縫監管;推進标識化管理,規定除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gōng)作用車外(wài),公務用車都應當統一(yī)标識,置于社會輿論和公衆的監督之下(xià),确保公務用車在“陽光”下(xià)運行;推進信息公開,要求黨政機關建立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和使用情況統計報告制度,并将相關情況納入政務公開和政務誠信建設範圍,主動“曬”出公車賬單,接受社會監督。
  
  強化監督問責違規違紀行爲
  
  問:兩個辦法就構建監督體系作出哪些規定?
  答: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堅持懲防并舉,突出強調全方位監督。建立健全内外(wài)結合、上下(xià)聯動、懲防并舉的綜合監督體系,除内部自查、部門監督外(wài),辦法提出建立巡檢考核制度,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政府績效考核以及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相結合;建立信息公開制度,積極引入社會監督,明确公開内容、公開方式;分(fēn)别針對管理部門、使用單位列出違規清單,照單究責,動真碰硬、有責必究。
  修訂後的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從三個方面強化對公務用車領域違規違紀問題的監督問責,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一(yī)是編織一(yī)張監督網,明确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财政部門、審計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在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監督合力;二是加強對主管部門監督,增加了針對公務用車主管部門違反編制、标準管理等5個方面的問責情形,體現出管車人也要受監管的思路理念,确保依規履行管理職責;三是加強對使用單位的監督,較爲全面地細化了針對使用單位的問責情形,涉及9個方面,涵蓋公務用車配備、使用、處置、經費支出等全流程、各環節,實現公務用車違規違紀問題問責無死角、全覆蓋。
  

新華社記者 林晖 崔靜

來源:國管局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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