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所有福州人注意了!!
今天,記者獲悉,
新版《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
将于11月10日實施,新增多項舉措
比如
現有的電動自行車将重新登記換牌
區分(fēn)爲黃牌和藍牌
根據車牌實行分(fēn)區域通行
黃牌?藍牌?
那新買的小(xiǎo)電驢該上什麽牌?
以後能在哪些區域通行?
……
别急,小(xiǎo)編給你細細說來
新版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
将于11月10日實施,
采用新式車牌,
按顔色分(fēn)區域通行,
其中(zhōng)黃色号牌電動自行車
允許在全市行政區域範圍内通行,
有效期不超過4年;
藍牌将禁止在三環路(含)等
道路以内通行
今天,福州市公布了經修改後的《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其中(zhōng)新增諸多條款。辦法提出,“本市電動自行車管理遵循嚴格管理的原則,并對五城區内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總量控制”,同時,福州市五城區内電動自行車将采用新式号牌,黃色和藍色兩種,實行分(fēn)區域通行。
辦法規定,本辦法施行前五城區已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應當重新辦理登記,免費更換新号牌和行駛證。
推行新式車牌按車牌分(fēn)區域通行
辦法提出,五城區(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内電動自行車采用新式号牌,分(fēn)爲黃色和藍色兩種,實行分(fēn)區域通行管理。
黃牌行駛區域範圍:
黃色号牌電動自行車允許在全市行政區域範圍内通行。黃色号牌實行有效期制度,有效期自号牌領取之日起不超過4年。
期限屆滿後,市人民政府将根據本市公共交通發展、城市道路等情況決定是否延續;不再延續的,号牌予以注銷,車輛可以報廢或者變更爲藍色号牌。
藍牌行駛區域
(一(yī))三環路(含)以内道路;
(二)馬尾區羅星街道、馬尾鎮;
(三)市人民政府劃定的其他區域或者路段。
在其他縣(市)區登記報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五城區内通行。
針對上牌方式,辦法提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通過網頁、手機應用程序等互聯網便民服務平台,爲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電動自行車登記報牌服務。
現有電動自行車需重新上牌
辦法要求,電動自行車登記、分(fēn)區域通行以及号牌有效期制度的具體實施辦法,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另行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本辦法施行前
(也就是11月10日前)
五城區已登記的
電動自行車應當重新辦理登記,
免費更換新号牌和行駛證。
辦法提到,市人民政府建立電動自行車回收補償機制,對市民符合相關規定的電動自行車予以回收補償。回收補償的具體辦法由相關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辦法提到,電動自行車号牌應當安裝在電動自行車前端的中(zhōng)間位置,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污損、故意遮擋,不得轉借、塗改。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電動自行車号牌、行駛證;不得使用他人電動自行車的号牌、行駛證。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wài),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電動自行車牌證。
保有量超200萬輛? 讓道路“飽和”運轉
在今年8月份,福州市人大(dà)常委會第二十一(yī)次會議召開分(fēn)組會議,審議《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若幹規定(草案)》,會上,相關部門人士介紹,福州市上牌電動自行車總量目前約爲209萬輛,且每天都在增長,這與現有道路通行能力極不匹配。經測算,綠燈放(fàng)行時,路口90%的電動自行車必須占用機動車道通行。
龐大(dà)的電動自行車在路面上通行,交通亂象屢禁不止,不僅影響道路通行秩序、引發交通擁堵,并且事故多發。
據了解,目前福州城區正在開展近年來規模最大(dà)的一(yī)次電動自行車違法亂象整治,交警部門的日均查處量一(yī)萬多起,但交通亂象仍舊多發。在城區的日常交通警情中(zhōng),涉及電動自行車的輕微交通事故,比例超過30%。電動自行車已經成爲導緻交通擁堵和引發交通事故的重要誘因。
來源: 海峽都市報、福州市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