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便宜、出行便捷
操作簡單、停車方便
……
兩輪電動車正是因爲集這些優點于一(yī)身
頗受市民朋友的追捧
帶來方便的同時
電動車的交通安全問題
也越來越多
今年4月15日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
正式實施
調整了對電動自行車的認定标準
三部門發文要求加強電動自行車新國标實施,4月15日起正式實施
超标的電動自行車已全面禁售
目前,在道路上行駛的兩輪電動車分(fēn)爲四大(dà)類,分(fēn)别是電動自行車、超标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爲了讓市民朋友們能夠正确區分(fēn)四類車輛,長沙公安交警結合相關标準和規定,對選購和使用兩輪電動車輛提示如下(xià)。
四類電動車牌照的區别
符合新國标的電動自行車,有專門的電動車号牌,爲綠底白(bái)字,由“長沙+七位數字”組成;
超标電動車上的臨時号牌,爲黃底黑字,組成結構同樣爲“長沙+七位數字”;
電動輕便摩托車需要上機動車牌照,牌照爲藍底白(bái)字,由“湘A+五位數”組成;
而電動摩托車的機動車牌照爲黃底黑字,号牌組成結構是“湘A+五位數”。
電動自行車有“國标”,超标車輛已禁售
2018年5月15日,國家工(gōng)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即電動自行車國家标準),規定電動自行車必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标稱電壓不超過48伏特等要求。該規範已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不符合相關标準的産品不得生(shēng)産、銷售,進口。根據今年9月1日實施的《湖南(nán)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規定》,4月15日以後購買的不符合“國标”的電動自行車(簡稱“超标電動自行車")原則上不再辦理登記上牌。
機動車、非機動車的區别是什麽
四大(dà)類兩輪電動車是根據相關國家标準的技術參數來區分(fēn)的。其中(zhōng)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可以免費注冊登記上牌;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超标”電動自行車按照非機動車管理,設置過渡期,發放(fàng)臨時号牌,号牌有效期統一(yī)至2023年3月1日止,屆時超标電動自行車将不允許上路行駛。特别要注意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屬于機動車,駕駛人必須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車輛必辦理号牌和行駛證、投保交強險後方可上道路行。
長沙城區“禁摩”,市民購車要慎重
長沙城區已“禁摩”多年,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即使手續齊全也不能在城區道路上行駛。市民朋友如要購買電動車在城區使用,在購車時要仔細辨認,注意比對車輛外(wài)觀及銘牌參數,查看随車合格證,謹防受不良商(shāng)家錯誤誘導,購買了無法在長沙城區騎行的電動輕便摩托車。
交通違法須擔責,騎車上路要守法
相關法律對電動車通行條件和通行規則都有明确規定。騎行電動自行車需要年滿十六周歲;駕駛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上路行駛,駕駛人如果存在無證駕駛、闖禁區,或者車輛無牌無證、未投保交強險等交通違法行爲,将面臨扣留車輛、罰款甚至被行政拘留的處罰。同時,持有其他類型駕駛證駕駛摩托車,可能會因爲無牌無證、準駕不符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駕駛證将被記12分(fēn)。
去(qù)哪裏上牌?
目前長沙正在籌備
電動車上牌的相關事宜
如牌照制作的招投标
城區上牌點的規劃布置
上牌工(gōng)作人員的培訓等
屆時電動車上牌方式、時間和地點
也将對外(wài)公布
最後
交警想對市民們說
交通文明關乎每一(yī)個人的生(shēng)活,交通安全維系着每一(yī)個家庭的幸福,交通秩序關系着長沙的城市形象,創造和諧、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是我(wǒ)們共同的願望,讓我(wǒ)們攜手努力,共建文明幸福長沙。
來源:中(zhōng)共長沙市望城區委宣傳部官方百家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