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記者從合肥市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爲弘揚和培育交通文明新風尚,進一(yī)步提升城市形象,全力打造安全和諧的文明交通環境,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相關文件要求,合肥市決定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市範圍内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zhōng)登記上牌管理工(gōng)作,力争2020年内實現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全覆蓋”。
6月1日起申請登記
據了解,自2020年6月1日起,車主可以攜帶車輛、有效身份證明、整車合格證、車輛合法來源證明(購車發票(piào))主動前往公安部門設置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安裝點申請登記。
市民可以通過合肥交警微信公衆号進行電動自行車業務網上辦理,關注“合肥交警”微信公衆号,點擊右下(xià)角網上服務,選擇電動自行車登記,點擊“業務辦理”菜單即可進入系統主頁,然後市民可以根據自己需要上牌的電動自行車類型,選擇相關業務辦理。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電動自行車如安裝了遮雨篷、遮陽篷等非法改裝設備,需要将其拆除後,方可辦理牌照。部分(fēn)電動輕便摩托車是在2019年4月15日後購買,車輛合格證上标明的是電動輕便摩托車,是無法申請号牌的,車主可與購買車輛的商(shāng)家協商(shāng)解決或自行淘汰更換。
據悉,自6月1日起,合肥市公安部門将加大(dà)查處力度,采取定點值守與動态巡邏相結合的管控模式,嚴查兩輪電動自行車逆行、闖燈越線、載人載物(wù)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爲,教育、引導未懸挂号牌或臨時通行标志(zhì)的電動自行車車主主動登記上牌。從明年1月1日起,對未按規定辦理登記上牌,或未領取臨時通行标志(zhì)仍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公安機關将嚴格依法查處。
56個服務網點可辦理
爲了方便市民辦理,合肥交警部門除了在原有6個上牌點的基礎上,增加了50個網點方便市民就近辦理。
在發布會上,交警部門展示了電動車号牌樣式。電動自行車号牌分(fēn)爲白(bái)色的臨時号牌和綠色的電動自行車号牌。其中(zhōng),綠色号牌又(yòu)分(fēn)爲個人電動自行車号牌和共享電動車号牌。兩者區别在于車牌上多了一(yī)個“共”字。據介紹,此舉是爲了防止市民将共享電動車号牌挪至個人電動自行車上。
在發布會上,合肥市文明辦還發布會了“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倡議,倡導廣大(dà)市民應自覺抵制購買電動三、四輪車等性能差、改裝多、易引發交通事故、危害生(shēng)命安全的“非标車”,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環境。
倡議還提出,全市廣大(dà)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應主動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提高自我(wǒ)保護能力,做到不超速、不超載、禮讓行人;不闖紅燈、不占用機動車道、不亂穿馬路;不亂停亂放(fàng)、不逆行;倡導騎行時佩戴安全頭盔,爲維護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貢獻一(yī)份力量。
來源:中(zhōng)安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