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今年以來,安徽省共發生(shēng)涉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7521起,造成1070人死亡。淮北(běi)市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一(yī)般以上交通事故196起,占一(yī)般事故總數的五成以上。同時,由于電動自行車未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違法成本較低,電動自行車随意掉頭,強行猛拐,逆行闖燈等交通違法行爲多發,僅2019年,我(wǒ)市交警部門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查處量爲20656起,而2020年1-10月份則高達81821起!原本以出行便捷著稱的電動自行車,逐漸成爲城市交通秩序的“添堵車”、交通安全的“隐患車”!
爲了更加全面、高效、規範的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滿足人民群衆對于交通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舒适性的需求,讓電動自行車真正成爲群衆出行的“平安車“、“方便車”,我(wǒ)市公安交警部門按照公安部交管局下(xià)發的《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工(gōng)作的通知(zhī)》文件要求,依據《中(zhōng)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wǒ)市實際,将在全市範圍内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gōng)作,爲符合國家标準的電動自行車核發“身份證”,從源頭上加強管理,更好的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根據相關規定,凡符合國家标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GB 17761-2018)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應當取得電動自行車牌照。符合國家标準(《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 24158-2018)的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依法登記機動車号牌,并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購買機動車強制保險後方可上路行駛。
拒絕購買不符合國家标準的車輛,依法依規登記上牌,是每一(yī)個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應當遵守的義務。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dà)電動自行車購買者,購買車輛時,請注意識别車輛合格證内産品名稱,區分(fēn)車輛登記上牌标準要求,按照新國标認真查驗CCC認證證書、腳踏功能、外(wài)形尺寸、整車質量等信息,不要輕信虛假宣傳,避免因車輛不合标準導緻的無法登記上牌的情況發生(shēng)。
交警部門真誠期望廣大(dà)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切實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守法意識,積極踐行文明交通習慣,共同維護良好的道路出行秩序。不闖紅燈不逆行,佩戴頭盔不越線,電動自行車隻能乘坐12周歲以下(xià)未成年人,年滿16周歲方可駕駛電動自行車。
來源:淮北(běi)城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