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樊城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發揮檢察監督職能,對樊城轄區10個司法所共200餘名社區矯正對象的社區矯正工(gōng)作開展了爲期一(yī)周的巡回檢察,并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此次巡回檢察。
巡回檢察中(zhōng),該院第三檢察部認真查閱了社區矯正對象的矯正檔案,并重點查閱了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方案、入矯談話筆錄、走訪筆錄及學習筆記。同時,對部分(fēn)社區矯正對象進行了現場詢問,向矯正對象了解其思想動态、學習情況、矯正期間的表現等。通過檢察,該院發現樊城區司法局未依據《中(zhōng)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根據社區矯正對象的性别、年齡、心理特點、健康狀況、犯罪原因、犯罪類型、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等,制定有針對性的矯正方案;未對社區矯正對象實現分(fēn)類管理、個别化矯正;未根據社區矯正對象在矯正期間的表現情況對矯正方案及時進行動态調整。
針對上述情形,該院向樊城區司法局提出檢察意見并發出糾正違法通知(zhī)書,要求該局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及時關注社區矯正對象的思想及行爲表現,在教育矯正過程中(zhōng)針對不同社區矯正對象犯罪原因、犯罪情節、心理狀況有針對性的進行教育矯正,引導社區矯正對象從思想根源上認識自身存在的問題,積極改造,杜絕社區矯正期間再犯罪的發生(shēng)。
樊城區司法局表示,此次巡回檢察指出了樊城區司法局在社區矯正管理中(zhōng)存在的不足,尤其是在社區矯正對象思想教育方面的監管缺乏針對性,會立即整改并将整改落實情況及時反饋給檢察機關。
來源: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檢察院